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到底“新”在哪儿?
文章摘要:
2025 年 9 月 1 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已正式施行。
传染病分类更科学。进一步明确了甲乙丙类传染病的定义,将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、“猴痘”纳入乙类管理,将“手足口病”纳入丙类。
责任落实更有力。强调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,明确了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细化了街道办事处(乡镇人民政府)、居委会(村委会)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,引导全社会有序参与传染病防治。
防控措施更精准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要求采取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单位和个人权益、减少对生产生活影响的防控措施。
监测预警更智能。要求建立“多点触发、智慧化监测预警体系”,建立监测哨点,拓展监测范围,整合多部门数据,提升实时分析能力。
医疗救治更健全:强调“平急结合”,建立由传染病专科医院、综合医院等构成的综合医疗救治体系,对传染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。
民生保障更贴心:规定采取紧急防控措施期间,政府应当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,提供基本医疗服务,并对特殊群体(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、需要及时救治的伤病人等)给予照顾。
个人信息保护更规范: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,相关信息不得用于传染病防治以外的目的。
总之,新修订的《传染病防治法》旨在更加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疫情,切实保护人民健康、保障公共卫生安全、维护经济社会稳定。
筑牢公共卫生防线,需要你我共同参与!
*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,非商业用途,仅作为科普传播素材。若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
